市民政局局长陈智勇
接听局长在线
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11月份将提高10%
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文 见习记者 王鹏洲/图)前日,市民政局局长陈智勇接听局长在线,就低保申请、五保(三无)对象申报、重点优抚对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和工作人员办事态度等,与市民交流。
市民孙先生电话咨询: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何计算?今年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陈智勇答复: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一位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这项制度被称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去年12月份起,我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70元调整到572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90元调整到401元。只要持有瑞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城镇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足572元,农村不到401元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对象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称为‘补差’。对家庭人均补差额低于60元的,按人均60元标准补助;家庭人均补差额高于60元的,按实际补差额进行补助。具体计算公式为:低保月补助=(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口。” 陈智勇举例:以玉海街道(低保标准为月人均572元)一户低保家庭为例,家庭人口为3人,全家月总收入为900元,那么人均收入为300元,按照上述公式,该低保家庭人均月补助应为272元,家庭月补助为816元。
陈智勇说,低保待遇不是一直可以长期享受的,目前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低保金按月发放,当低保对象其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经过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家庭收入减少的,予以增发低保金,家庭收入增加的,予以减发低保金,家庭收入超出当地低保线的,停发低保金,并注销低保资格。
除每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目前低保户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就业救助及其他救助等六大项救助政策。
陈智勇介绍说,目前,我市城乡共有低保户8414户16506人,其中城镇724户1284人,农村7690户15222人,今年以来共支出1330万元。此外,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0%,计划于今年11月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