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局长王永旺接听局长在线
上班未满1月也需发工资
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文 见习记者 王鹏洲/图)前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永旺接听局长在线,就就业、人力资源培训、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工资福利、事业单位改革和劳资纠纷处理等,和市民交流。
市民李先生咨询:退休后一直住在北京,年初拿几千元的药费单去报銷,发现在异地看病不管是去哪种类型医院,药费报得比在瑞安就诊要少, 在瑞安看病可按70℅来报,这种规定合理吗?
王永旺答复: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的通知》(瑞政发〔2011〕7号)第23条“常驻外地工作或者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本人应当向所辖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安置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可选择3家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与住院相同),医疗费回所辖医保经办机构结算”;第24条“参保人员经登记备案后在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在办理报销手续时,按其就诊医疗机构的等级标准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不能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照医保经办机构查实的等级标准报销”。只要市民办理“退休驻外”安置登记手续后,就可选择异地的3家医院作为就医定点机构,按其医院等级级别不同享受相应的医药费报销比例,与在瑞安就医享受的报销比例一样,不会存在异地者药费报得比当地要少的问题。
一网友留言:在瑞安一投资公司上班,初定试用期3个月,未签任何劳动合同,在快满一个月的最后几天被公司开除,公司说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发放工资,这样合理吗?
王永旺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在试用期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及时发放工资,但不存在发放双倍工资。网友反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做满一个月不发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