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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指示牌出错
看职业素养
■金 粟
一块交通指示牌上14个字里竟有2个错别字(详见本报1月12日第6版报道——编者注),这该是多大的疏漏啊。
我国早在2000年10月31日就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交通指示牌上出现错别字,显然有悖于“推行规范汉字”的法律精神。
2008年12月,我市通过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验收;2012年12月,又通过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整改“回头看”验收。此项工作显示,我市已经基本实现了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和规范字的大力应用,并将以复评验收为契机,深化语言文字工作内涵,不断提升瑞安城市品位。交通指示牌上出现错别字,显然有损于我们的城市形象。
我们不知道错误发生在哪一个环节,或者是监制者的问题,或者是制作者的问题,或者是监制者与制作者之间的交流出了问题。不管问题出在哪里,总要有人为此负起责任,总要有人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职业素养了。
从业首先要“懂业”,掌握与职业有关的基本常识、技能与技术,这是前提条件,不具备则不能从此业。把“镇府路”打印成“政府路”,前鼻音与后鼻音不分,普通话不过关;把“莘阳大道”打印成“辛阳大道”,是不了解这个路名的由来,可能也不知道“莘塍”二字是怎么写的。网友“生根发芽开出果”说:“这种小错误可能是一时疏忽造成的,负责设置的部门能及时改正也是很好的。”过而能改,确实很好,但毕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再说,小错不断,难保不酿成大害,任何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可是,在我们的就业现状里仍有一些陈旧的东西,即,有知识的人往往不愿做技术活儿,做技术活儿的人偏偏可能没有多少知识。让缺乏知识的人去制作交通指示牌,发生文字错误的可能性就大。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需要两类人:一是有知识的技术工人,一是有技术的知识分子。
从业更其要“敬业”,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价值目标。每一份职业都有两个层次:第一,守住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底线;第二,追求职业道德所期待的高度。突破底线,就是不称职;时有高度,就是能敬业。每一份职业也都有两个目的:第一是做好事,第二是拿到钱。因为目的不同,所以各行各业里就产生了四种人:第一种人“乐业”,做多少事不管拿多少钱;第二种人“敬业”,做多少事拿多少钱;第三种人“守业”,拿多少钱做多少事;第四种人“负业”,拿多少钱却不曾做好多少事。“负业”者,辜负职业也,其结果自然是“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