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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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要规范 规范在人心

    刷屏要规范 规范在人心

    ■金粟

    最近,朋友圈“出版”了一套“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详见本报3月3日第5版报道),相关“条款”令人深思。

    微信已经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利用微信晒信息、晒心情,晒文字、晒图片,晒商品、晒自然风光,晒工作、晒家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微信是如此空前而且强势地闯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不可阻挡地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与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从相互交流、彼此倾诉、共同宣泄的实际作用来看,刷屏又是相当一部分人的精神生活寄托,不可轻觑。

    我们常常渴望能过上美满的生活,但生活却每每给我们呈现了不如意的一面,正如古人所说的,“不如意事常八九”。既然刷屏已成为一些人的生活内容,我们就不能企望它“完美”:有些人“潜”在微信群里从来不吱声,也几乎不关注他人的“表现”,显得异常冷漠与被动。有些人则活跃至极,热情过火:频刷鸡汤段子,俨然就是好学者与传教士的形象;滥发代购信息,纯然就是唯利是图的商人作风;勤晒个人“美颜”,全然就是自恋狂的做派……“过犹不及”,无论是过于冷漠还是过于热情,都不利于正常交流,相比之下,后者更令人厌烦,“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的新鲜出炉,就是针对后者而言的。

    刷屏要规范,这应该是很多网友的共同想法,因此,“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一经出炉,便被朋友圈广为转发,正如网友@多喝牛奶多补钙 所说的,“真是写到人心坎里去了”。当代哲学家李泽厚把“礼”理解为“规范”,我们也可以把“规范”叫做“礼”。“礼之用,和为贵”,礼的运用,贵在和谐,规范刷屏就是要维护微信朋友圈的和谐状态,恰如网友@瑞安小树苗 所调侃的,“只有大家都能遵守朋友圈规则,才能友好共存”。“和”则是“中”的呈现,“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就是说,凡事都不应该“过分”,刷屏也是如此。

    不过,朋友圈里出现的“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并不具有法律法规性质,一则不是由权力机构制订、通过并颁布,二则也不是约定俗成,三则其条文也不是从生活中抽象出来而具有普遍的意义。从“自拍照要把握尺度,美图秀秀修改程度要在50%以内,避免误会”之类的语言风格来看,这套所谓的“微信朋友圈礼仪规范”倒是有点杂文的意味,至多只能算是网友之间的互相劝谕或讽喻。

    规范刷屏,朋友式的劝谕是必要的,但也不能过分,“朋友数,斯疏矣”,朋友之间过多劝谕,就会遭到疏远,这是其一;其二是冷处理,比如不予理睬、予以屏蔽或者将之拉入黑名单等等,一段时间下来,其“热情”会自然“降温”;最重要的是自觉,规范在于人心,只要懂得自尊自爱与尊重他人,就不会有“过火”的言行。倒是动辄要弄出一个法律条文去限制他人言行的想法与做法要不得,那是有伤朋友之间的和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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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要规范 规范在人心
瑞安日报 有话说 00003 刷屏要规范 规范在人心 2015-3-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