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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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假乞丐,
执法为何乏力?

    面对假乞丐,

    执法为何乏力?

    ■金粟

    一男子扮作残疾人在地铁上乞讨,每月收入过万,在京买了2套房子。此等假乞丐,近日因扰乱公共秩序而被北京警方处以治安拘留(详见本报3月9日第3版报道)。在瑞安街头,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疑似”假乞丐,我们不禁要问:面对假乞丐,执法为何乏力?

    假乞丐靠出卖尊严、道德与良心而致富,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第一,扭曲了价值观。只要能够发家致富,什么事儿都可以做得出来,不管手段怎么样,只要目的能够达成,久而久之,社会上便会出现“笑贫不笑娼”或“娼笑贫不笑”之怪现象,助燃了贪婪的欲火。第二,打击了慈善心。人们出于慈善之心,拿钱施舍给乞丐,一旦得知真相,发现假乞丐是真富翁,就有可能对自己的慈善行为产生怀疑,其心慢慢变冷,黯然退出“好人”之列。第三,让真乞丐得不到帮助。“假作真时真亦假”,假乞丐横行,真乞丐难辨,只好一概不予理睬。

    “假乞致富”的现象并不鲜见,但治理情况不容乐观。多少有志青年在北京奋斗多年,也不曾“混”到片瓦之居,“乞讨男”却拥有2套房子,对这样的假乞丐,警方不过以“扰乱公共秩序”的名义处以治安拘留,隔山打牛,软弱无力。

    面对假乞丐,执法之所以软弱无力,原因大致可以从两个角度去思考:一方面是无法可依。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用来整治乞讨现象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不好操作。近年来,民众当中出现了一些关于给乞讨立法的呼声,但条件似乎并不成熟,相对于环保、反腐等问题来说,乞丐问题并不突出。另一方面是有法难依。我国历来就有冒充政府官员行骗的案例,近年来经媒体曝光的此类案件也不少,假官员扰乱政治秩序,有伤官员体面,很容易以诈骗罪被起诉;类比一下,假乞丐也完全可以说是犯了诈骗罪,但没有人说假乞丐伤了真乞丐的体面。

    上网搜索一下便可知道,北京地铁“乞讨男”不仅假装双腿残疾,欺骗乘客,而且霸占5号路线,用各种下三滥手段赶走其他试图来此乞讨的乞丐。但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乞讨男”的理由却是,“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乘客的乘车秩序,其在车上乞讨时,一旦有情况,乘客不好疏散,极容易造成踩踏事件”。已成事实的罪行不曾给予应有的惩处,却以未成事实的推断拘留“乞讨男”,可见北京警方的无奈。此类无奈,估计在许多城市,包括瑞安,也广泛存在。

    笔者以为,当务之急不是给整治乞讨立法,那将是个大工程,而应该是及时给出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把假乞讨归入到诈骗罪序列,让执法部门行之有据,处之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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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假乞丐,
执法为何乏力?
曝光也是一帖“增效”良药
瑞安日报 有话说 00003 面对假乞丐,
执法为何乏力?
2015-3-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