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创造力
■金粟
“因乐而动,为乐维权”,在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在玉海广场隆重举行,知识产权热浪席卷瑞城(详见本报4月27日第4版报道)。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人们由此开始广泛使用“知识产权”这个术语;2007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由此开始觉醒。
这里所说的“觉醒”,是指国人从现代法律的范畴认识了“知识产权”这个名词,实际上我们从来就不缺乏维护相关权利的自然状态的个体行为。唐高宗时期的国子祭酒辛弘智曾写了一首五言诗:“君为河边草,逢春心剩生。妾如台上镜,照得始分明。”他的同房学士常定宗把第四句的第三个字“始”改为“转”, 并将这首诗据为己有。两人为此争执不休,一直闹到太学博士罗道宗那里。罗道宗判定:“取词多为主。诗归弘智,‘转’还定宗。”当时的人们都赞叹罗道宗判断得公平合理。其实这就是知识产权之争,是著作权之争,不过罗道宗只是根据常理与道义来判断这件诗案,并无专门的法律依据,也不曾有“知识产权”这样的名词术语。民间那些“传媳不传女”的秘方、秘笈、秘技、秘制,都应该算维护知识产权的原始做法,但个体行为限制了事业的发展,而且一旦为他人所攫取,便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俗话所说的“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就是失去“专有权利”的悲惨结局。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劳动者的专有权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热情,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创造能力。据有关报道,2014年我国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共受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23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92.8万件,同比增长12.5%,申请量连续4年居世界第一。我市发明专利授权量也得到快速增长,居温州前列,“智造”则成了瑞企新常态(详见本报4月27日第1版报道)。这些都应该是保护知识产权之举所带来的喜人成果。
在2013年的劳动节前夕,习近平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强调,“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焕发他们的历史主动精神,调动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我们不妨把劳动分为两类:一是重复性劳动,一是创造性劳动。重复性劳动是水,可以浮起一艘船,但创造性劳动是油,可以化为动力,把“社会号”这艘船驶向理想的幸福之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