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员队伍自身建设必须过硬
■薛建国
村干部职位不高,但权力不小,这权力一旦用歪了,坑的就是老百姓。近年来,村干部已成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必须加以遏制。如何遏制?预防是重要前提。近日,陶山镇党委与市人民检察院向122名聘任的村级职务犯罪预防员颁发聘书,覆盖全镇122个村(详见本报5月5日第2版报道)。
这一举措非常值得肯定,是实招不是虚招。它实在名实相符。名是受检察机关和镇委所聘,行使监督师出有名;实,则是权力。检查村财务账目,对不合理开支行使否决权,可以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作出解释……权力不可谓不大。
给名给权力,目的是希望他们敲好警钟,对村干部起到最直接、最有效、最及时的预防。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愿望,但操作过程还有很多环节需要认真把握。
监督别人,首先要经得起别人监督。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打铁尚需自身硬”。所以,这些受聘预防员素质一定要过硬。硬也有多个方面要求,一是硬在自身清白,干净做事;二是硬在不畏权势,有斗争精神,敢于替老百姓说话;三是硬在法律意识,善于发现问题。把人选对了,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只有把人选对了,才会赢得百姓信服。
这人不好选。如果选错了,一些人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因为害怕村干部报复而装聋作哑;而一些存有私心或贪念的人,则可能打着这一旗号借机捞取个人好处。总之,人选错了,权力在他们手中,要么被滥用,要么不会用。
一项好的举措,是否得到好的落实,决定因素在人。如何选对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充分依靠群众。哪些人公道正派、哪些人原则性强,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在选聘职务犯罪预防员这事上,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即谁胜任这个角色,不能由个别人说了算,而是由群众说了算。人选确定后,要在全体村民中进行公示,把老百姓真正信得过的人推到这一位置上来。这也是为全民预防打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只有形成一张网,才能全覆盖。如果把这122名预防员比作纲,那老百姓就是可以用来织网的线和绳,没有好的纲,怎能把线和绳串联成网?没有百姓的信任、坚持和配合,这122个人,即使每天24小时都瞪着一双大眼睛,又能覆盖多少地方?
建立这支队伍,前提要把好“入口”关。队伍建成后,更要注重加强基础建设。这个建设当然也是多方面的,一是要及时调整不合适人选;二是要开展经常性预防职务犯罪业务知识培训,使其监督更专业;三是要当好“撑腰”人。虽然这些预防员拥有一些权力,但这权不是执法权和处罚权,行使监督过程中,被挑衅和受阻挠避免不了,这时候,检察机关或党委政府部门要及时出手,为其助威。
既然是一项新举措,总会有一些细节不到位的地方,不打紧,只要认真去做,就会找到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