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检查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等问题
塘下追回村集体资金63万元惠村民
■记者 黄国夫 通讯员 舒定来
近日,记者从塘下镇纪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塘下镇于今年4月份开展农村基层作风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追回村集体资金632255元,并返回村集体,用于村庄建设惠村民。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按照《塘下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和《塘下镇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两个文件要求,对全镇89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检查,并重点检查了群众最为关注的村干部工资报酬发放、非生产性支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监管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约谈教育、限期整改。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村干部违规发放工资报酬的问题最为严重。其中邵宅村、陈宅旺村、张宅村、陈宅村、城南村、双桥村、官进村、鲍三村等8个行政村村干部存在违规发放重大工程项目补贴、擅自提高工资限额、违规发放村“两委”成员保险费、超标准发放通讯费和差旅费补贴等现象,共计573035元,占此次回收资金的90%。
“我们对村干部的工资有严格的规定,超额部分必须马上退回,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塘下镇纪委书记胡允科说。
他介绍,村干部报酬由基本工资、通讯费、差旅费、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5部分组成,按月(按季)统一造册发放。根据行政村的集体经济状况(上三年有无集体经营收益)和人口规模(分人口1000人以下,1000至3000人,3000人以上),将89个行政村分为2类6等。每个等级规定了工资收入的总额上限,不得超额发放。
“在村干部工资报酬违规发放中,占比最大的是擅自发放重大工程项目补贴,共计494500元。关于该项补贴的发放,我们早有相关规定。”胡允科说。
按《塘下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或村级工作成绩突出获得镇级以上综合类荣誉的示范村,可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方案必须先经办事处党委同意后方可提交村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在补贴的具体金额上,该文件也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重大工程建设投资额度3000万元至1亿元,补贴金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投资额度1亿元以上的,补贴金额控制在2万元以内。
此外,还有19个村违规支付了29笔宗祠殿宇及宗教活动费用59220元。对于以上违规资金,塘下镇纪委已全部追回并返回村集体,用于村庄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胡允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