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筑起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
■金 粟
日前,莘塍街道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棘手的意外死亡事故纠纷(详见本报8月13日第7版报道),为维护“和谐瑞安”筑起了第一道防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一起意外死亡事故纠纷中,除了应该表达对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同情与慰问外,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分清各方应负的责任,寻找解决途径。但现实情况往往不是这样,遇难者一方行为往往表现过激,甚至索求过分。比如莘塍司法所负责调解的这起纠纷案件中,遇难者亲属向服装厂提出110万元的赔偿,“且情绪十分激动,甚至到厂内哭闹”,全然没有考虑是否合理合法。更有遇难者的一些亲朋好友,用情绪来代替理性,用愤怒来表示支持,先把事情搞大了再说。殊不知,事态扩大化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有可能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
意外死亡事故,这是谁都想不到的,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各方积极寻找解决途径才是正理。本案中,遇难者家属主动向当地司法所申请调解,不失为一种理性的选择。
人民调解员多是资深村官、社区人员、社会贤达或有此经历与声望的其他基层人士,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广泛的人脉资源和强大的亲和力,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短”,能够迅速获得相关人士的信任。调解员通过多方面接触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可以从心理上平复各类对象的过激情绪,进而取得各方的理解与谅解;通过深入浅出地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可以让当时双方辨明是非,分清责任;在此基础上,再“削平”遇难方的过分要求,“填平”责任方的不足之处,可谓水到渠成,平心静气。最重要的是,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速度“快”,“快”意味着省时、省力、省钱,大大减少了解决成本,这是经由法院的诉讼成本所不能比拟的。
在心理上抚平过激情绪,在法律上分清各方责任,在效果上节省多种成本,司法行政部门的人民调解筑起第一道防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