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股改企业获
83万余元补助资金
本报讯(记者 项乐茹 通讯员 瑞金宣)记者昨日从市金融办获悉,我市兑现股改优惠政策,对10家股改企业发放奖励补助资金83万余元。
根据我市企业股改优惠政策,浙江华尔达热导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14年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股份制改造前3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平均数不同程度的增长,符合奖励条件,给予10家企业共计831663.6元奖励。其中,浙江联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后2014年缴税达105.9万余元,超过股改前缴税平均数90余万元,获得了此次最高数额的补助资金近30万元。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0家完成股改的企业,较股改前均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运营更趋规范透明,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助推企业迈上良性的发展道路。
据悉,我市出台多项股份制改造优惠政策,给予相关财政补助,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惠与便捷。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5家企业完成股改,数量位居温州各县市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