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的破局之路
■王 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从适用范围、运作方式、实施流程、保障措施等层面,全方位构建了PPP模式推进线路,特别是在实施流程方面,具体涵盖了征集及筛选PPP项目、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择优选择合作伙伴、组织项目实施、完成项目移交及评价等五大内容,指导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可以说在PPP模式破局之路上我市迈出先行的一步,意义重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等发展理念后,PPP模式可谓是直线升温!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多次提及可积极探索、推广PPP模式。而浙江省在实践探索中深刻诠释了“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工作理念。2015年2月公布首批20个PPP推荐项目,其投资规模达到了1176亿元,内容涉及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垃圾和污水处理、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领域。诚如专家所言,PPP模式已成为打破政府垄断和地方债坚冰的众望所归。
PPP模式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它以公、私合作为核心,以有效引入市场要素为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源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杠杆作用,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安排的一种有效模式。为什么要引入如此高大上的发展模式?笔者以为,一方面,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入加速推进期,由此带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投资需求必将呈现井喷态势,比如近年来,我市有效投资规模都呈递进上升趋势,传统的政府融资平台根本难以为继,引入PPP模式不仅可以吸收瑞安充裕的社会资本,更能带来更为高效的市场管理机制;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地方债管理的不断规范,政府再也无法任性地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高唱独角戏了,引入PPP模式,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是必然选择,不仅能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更可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当然,PPP模式作为新生事物,其面临的发展难题也是很多的。比如,如何解决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尴尬现状?如何确保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两个投入主体的平等地位,特别是项目运行后,由于政府规划调整所造成的社会资本利益受损,如何进行合理的沟通与补偿,如何对PPP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等等,所有这些困惑都需要我们在实施摸索塑型阶段加以克服,重点要在优化发展环境,强化金融保障,完善合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等措施上,积极走出一条符合瑞安发展实际的路子来,真正促使PPP模式成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大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