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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遭遇虚假宣传
市民起诉获赔1倍货款

    网络购物遭遇虚假宣传

    市民起诉获赔1倍货款

    本报讯(通讯员 薛远芳 程叶静 记者 黄君君)11月11日,大多数网民在享受网购狂欢的时候,我市市民许女士却在法院调解后成功退货,并获得了卖家赔付的1倍货款。

    今年9月28日,许女士在网上一家母婴用品店花了4728元购买了12罐婴儿配方羊奶粉。许女士说,卖家在销售奶粉的网页上宣传称,“中国首款非转基因配方奶粉,剖腹产专供奶粉,解决易上火奶粉,解决抵抗力弱奶粉。”她收货后却发现,购买的奶粉只是普通食品,并不具备广告中宣传的功能,也不属于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防治功能的保健品。

    许女士认为,卖家的广告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据了解,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广告法》,对极限用语、明星代言、“抱大腿式”营销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第17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许女士以此为依据,10月19日,向市法院起诉,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市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联系上了位于湖南的卖家。通过法官释法与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卖家赔偿1倍货款,许女士则退还货物。据悉,11月11日,卖家已将款项汇至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而许女士也已于当日打包寄出12罐羊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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