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夕阳无限好
■薛建国
今年我市将改造提升敬老院12家,新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家(详见本报2月2日第2版报道)。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在中国先贤对“大同社会”的理想化描述中,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始终处于重要位置。我市2016年新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家,这对更多老年人来说是个幸福的消息。
因为社会的发展,使得以前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家庭,几乎已经不可能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照顾老人,越来越成为子女的精神负担。与此同时,随着“空巢”老人的比重逐年上升,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生活困难、心理孤独、缺乏关怀、健康堪忧等现状,近年来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守望“夕阳”的幸福,呼唤着我们尽快拿出更有效的办法,来补齐养老服务的短板。我市着力推行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谓是顺民心的好事。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依法承担赡养抚养义务的基础上,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以居家生活的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力量为支撑,建立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包括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互助合作服务、企业的市场化服务等。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
居家养老的根本,首先体现在资金的投入,“有钱好办事”。当然,资金的投入,是“硬层面”的确保,而将资金的投入,进行最为有效的转化,也必然离不了人的因素。比如说,独居老人的生活、情感需求,往往比一般老年人更为强烈,社区居家养老的关键之处就要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老人不会感到空虚和寂寞,生活的劲头才会越来越足。资金投入要“硬”,服务质量要“软”,软硬兼施,居家养老,就能够成为老人及其子女的一大好事。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倒金字塔形家庭的增多,无疑为养老服务体系的拓宽,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老有所养”,显然不能局限于家庭赡养,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是值得探索的思路。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每个人都会变老,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充分挖掘、释放社区居家养老的内在潜力,在老龄化浪潮到来时,我们才能迎来“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