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风情着优雅
■洪小兵
上海,玫瑰色。那种“红”,红唇烈焰,热烈奔放,是如此吸引人;那种“色”,又似媽然一笑的血红,风情万种,过目难忘。上海,曾经流光溢彩的世界瞩目之都,绝代风华的栖身之城。
上海,注定是风情着的优雅少妇,一身张曼玉似的旗袍,伴着黄浦江的风款款而来,无尽妖娆和迷离。置身其中,仿佛被巨大磁场所包容,酥软着、迷惘着;心甘情愿、沉沦一醉,真好。
夜上海,颓废色的夜,玫瑰色的彩,一起摇摆的魅。光怪流离的都市,充斥着金属质感。十里洋场的气息,依然飘荡在城市上空。上海滩的刀光剑影早已荡然无存,但《夜上海》依然《夜来香》,浸润着《玫瑰玫瑰我爱你》的浓烈。夜上海,没有台北夜店的知识分子“左岸”气氛,没有北京酒吧的前卫调调,没有香港行色匆匆的快节奏。夜上海,小资小调风情,阿拉上海人,“侬来杯咖啡吗?不加糖?谢谢依!”阿拉侬重的声音,卡布其诺的奶泡,浓浓的咖啡香味,不倾国、不倾城、但倾侬的心。在这个充满情色的夜上海,只有艳丽,没有喜悲。
高跟鞋、旗袍、咖啡、雪茄;外滩、新天地、思南路、武康路;法桐、旧居、名人……风情上演,优雅持续。只有上海,才配得上天才少女张爱玲。也只有上海,才让张爱玲无可救药爱上胡兰成。衡山路,有全上海最美的法国梧桐大道,身穿旗袍,脚穿细高跟鞋的张爱玲无限优雅的身姿,风情万种地走过那旧时法租界贝当路,用她那天才的手写下《公寓生话记趣》。
它的优雅,让杜月笙——一个旧上海滩黑社会的老大也变得风雅。赏画弄字唱戏票,硬是让一个流氓变得有文化,风月场上还赢一把。杜先生和孟小冬这样绝代风华的女子谈了一场倾世之恋。
待久了上海,硬生生有颓废感,只想沉溺其中,不想动弹了。但谁能抵挡风情和优雅的迷惑呢?在有着调调的咖啡馆,z小姐,一脸认真和我说:姐,我喜欢上海,我要在上海开个只属于自己的咖啡店,累?不会,咖啡香着呢,z说话的同时用手捊了下头发,满脸笑意、满目风情、慵懒地靠在沙发上。
上海,或者只属于这样的女子。就像大户人家女子,就算不富裕了也依然头戴花,身穿旗袍,踏着绣花鞋,依然精致、小资、优雅地生活着。
我来过上海。
我喜欢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