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
强化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严紧硬”
本报讯(记者 林翔翔)前日,市纪委通报了我市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以此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案例一:因下属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受诫勉谈话
2010年10月,仙降街道埭头村原村委会主任许道威填报虚假材料为他的父母申请低保,该街道民政办主任黄金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许道威父母通过审核。截至2017年8月,许道威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18652元。2017年9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仙降街道党工委委员李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二:因下属多次违反工作纪律被行政警告
2015年至2017年,市卫生监督所滨海分所工作人员王品勋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散漫,多次迟到、早退、缺勤。2015年1月和2017年6月,王品勋分别受到书面效能告诫6个月处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7年6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滨海分所所长薛红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三:因单位民主评议排名末位受到书面效能告诫
在市2016年度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中,马屿住建所被评为马屿片末位站所,且满意率低于80%。2017年1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马屿住建所原所长张澄雷受到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处理。
案例四:因单位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受通报批评
2015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存在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消费高档烟酒以及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7年6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建岁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这4名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在日常管党治党工作中不敢担当、失职失责,导致下属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市纪委工作人员说。下一步,我市纪检监察组织将坚持“一案双查”,强化倒查问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