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6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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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2017年9月27日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主任会议通过)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金建中所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的自查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5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新职能,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为打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还存在机构内部整合不到位、行政许可部门衔接不够、市场监管仍有薄弱环节和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为此,特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加快内部融合,提升履职能力。一要进一步加快机构整合、职能融合步伐,梳理职能分工,归并同类职责,有效整合内部职能。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业务交流,尤其对食品、药品、特种行业等领域,要做好传帮带工作,提升业务技能。三要进一步抓好基层所(分局)建设,科学配置基层执法人员和各类专业人员,做到力量下沉、服务一线。四要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完善目标考核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一要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在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的同时,将要件审核与实质审核结合起来,注重与相关部门互相衔接、有效配合。二要加强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传递登记信息,增进部门协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三要落实食品协管员工作职责,积极倡导食品等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协管作用。

    三、强化监管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一要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加大对“四小”食品的抽检力度,健全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多渠道公开检测信息。二要坚持源头治理和重点领域整治,健全索证索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村传统食品作坊规范化建设。三要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综合治理。四要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的监管范围和职能,落实责任,消除监管盲区。五要积极拓展微商微店等监管新领域,以网络广告为突破口,进行整治规范,打击消费欺诈行为。

    四、规范行政执法,净化市场秩序。一要树立对有毒有害食品零容忍的执法理念,加大对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和群众关注热点的检查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二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重点进行查处和取缔。三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四要对照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五要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对高成长企业、规范化企业的轻微违规行为,要以督促整改、教育为主。六要实行案件查后回头看,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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