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醉驾出事故
叔叔醉驾来“救驾”
本报讯(通讯员 余青青 陈一华 记者 张洵煜)“喝酒不开车”是现在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可塘下的黄某喝酒后开摩托车出事,让叔叔来救援,谁知驾车而来的叔叔也喝了酒,这下两人双双受罚。经酒精测试,叔侄两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都达到了醉驾标准,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监控画面显示,4月22日22时8分,104国道塘下镇罗凤路口地段,一辆轿车从罗凤凤士村驶往莘塍街道方向,途经该路口地段右转弯时,与一辆沿104国道线直行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翻倒在地,驾驶员轻微受伤。
这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正是喝了酒的黄某。惊慌的他马上通知叔叔王某。得知侄子出了事,王某顾不得自己刚喝了不少酒,开着轿车赶到黄某出事的地点。趁着人多不注意,黄某驾驶摩托车离开了现场,待在附近的小公园内。
交警塘下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对王某采取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2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黄某见叔叔酒驾被查,心想自己也跑不了,就回到了事故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他的检测结果为151mg/100ml。
随后,交警将他们带到医院抽血鉴定,并约束至酒醒。经鉴定,王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黄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的属性。鉴定结果显示,该摩托车属于“两轮普通摩托车”类型,在机动车范畴,而黄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