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6版:玉海楼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竞买保证金

(万元)履约保证金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面积 30595.4㎡(包括住宅位于总平图3#、5#、6#、7#楼共计29421.04㎡,商业位于1#楼裙楼沿花周路至西往东方向,一层出让商业面积256.88㎡,二层出让商业面积198.36㎡共计455.24㎡,物业等配套719.12㎡)
无标题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锦湖街道胜利村、二号村旧村改造地块部分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本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18)27号)及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1月24日确认同意的总平面图。根据胜利村、二号村村村民代表表决书,本次挂牌各项规划指标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1月24日确认同意的总平面图为准。2.该地块整体带方案公开出让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用地面积情况:本宗地项目由挂牌出让的商品房和安置房两部分组成,根据两部分的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其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30595.4㎡,分摊净用地面积10936.56㎡;安置房建筑面积≤16069.6㎡(包括住宅位于总平图1#、2#楼共计13700㎡,商业位于2#、3#楼及1#楼(部分)的裙房商业网点共计2369.6㎡),分摊净用地面积5744.2㎡。3.本宗地旧村改造安置房建筑面积由公开出让竞得人代建,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划拨,用途商住用地,商服用地不得分配到户。安置房与商品房须按照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1月24日确认同意的总平面图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物业管理,竞得人不得对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1月24日确认同意的总平面图进行变更。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竞得人须以建筑面积4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将安置房移交给锦湖街道胜利村、二号村经济合作社。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9时至2018年6月7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18年5月30日9时至2018年6月11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挂牌竞标过程中,若地块竞价总报价小于30781万元时,以总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地块竞价总报价达到30781万元时(楼面地价10061元/㎡),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的程序,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安置房应与商品房品质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具体布置位置以住建部门批准为准,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瑞安市胜利村、二号村经济合作社(按二者比例),最终建设和移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竞报的配建面积,且最小单元为套。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审批科(瑞安市马鞍山路2号市审批服务中心3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5817076(国土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0日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18〕22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总用地

面积(㎡)

出让用地

面积(㎡)

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地价

(万元)

锦湖街道胜利村、二号村旧村改造地块部分面积2018XG010 锦湖街道虹北西区,沈海高速瑞安出入口西侧地块,控规05-1116680.7610936.56商住用地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20531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
6160/2.823.86%25%≤85m
    鉴于我市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同时,继续完善我市水上运动中心(龙舟基地)建设,适度有序开展体育竞技龙舟运动,满足群众竞划龙舟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开龙舟鼓,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竞划民间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公安、海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禁划龙舟管理工作。

    三、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浓厚的端午节文化氛围;广大群众应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市政府禁划龙舟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四、市政府继续支持有序发展体育竞技龙舟运动,坚持“规定时间、划定区域、限定队数”的原则,完善龙舟基地建设,引导发展龙舟协会(俱乐部),以各有关乡镇(街道)体育竞技龙舟分会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弘扬端午民俗文化;市体育局要按有关要求,严格把关,规范审批,加强管理。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传统龙舟和小龙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瑞政告〔2018〕13号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今日塘下
   第00003版:今日莘塍
   第00004版:百姓事
   第00005版:远望角
   第00006版:玉海楼
   第00007版:家周刊
   第00008版:家周刊
悼文友胡少山
陈虬生平探究一二
瑞安日报 玉海楼 00006 无标题 2018-5-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