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首张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许可证
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取消行政审批,只需备案免审批
本报讯(记者 陈成成 通讯员 王章钦)“材料准备齐全去办理,当场就拿到了医务室执业许可证,实在是太方便了。”日前,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区的乐和养老康复中心负责人詹先生拿到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执业许可证。据悉,这也是我市发放的第一张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执业许可证。
审批时间缩短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部门了解到,原先开办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需要经过申请、公示、设置批准、执业许可、发证等环节,整个流程耗时大约3个月左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和《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我市卫计局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审批实行备案制度。养老机构申请设置的内部医疗机构中,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较多,将这4类内设医疗机构改为备案管理后,简化了办理流程,有利于为养老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据悉,近年来,市卫计局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上门指导、干部代跑”、“关口前移,事先指导”、“网上办事,电子归档”等多项举措,减少审批流程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对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促进我市康养事业进一步发展。
养老机构内设诊所
只需备案免审批
2017年11月,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提出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通知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通知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