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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本月起实施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全省通办

    我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本月起实施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 陈成成)近日,省民政厅出台《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下称《规范》),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将实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通办。“今后,我省内地居民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不需要再跑回省内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就近在省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处就可申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所所长董璞说。

    《规范》规定,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条件的,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实现省内跨区域办理: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可登录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址:http://jhyy.zjmz.gov.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份,我市已经补发婚姻登记证1709件。今后,这些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人,不需要再跑回省内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在省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处就可申请。

    补领婚姻证时所需档案在省内异地的,如何获取?据介绍,市民可事先通过“浙江档案服务网”(网址:http://www.zjdafw.gov.cn/)、就近档案馆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异地查档”,不必再回原登记机关所在地查询档案,减少来回奔波。

    此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所提醒,该所已于今年8月搬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G区(市客运中心站一楼),新的颁证室也已投入使用,有办事需求的群众可别跑空了。

    [相关链接]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  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可以向下列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向本省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向本省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三)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向本省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四)一方为本省内地居民,另一方为非内地居民,可以向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负责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五)一方目前常住户口不在本省,另一方为非内地居民,或者双方为非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负责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第七十条 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因婚姻登记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领的,当事人提交原婚姻登记证;

    (六)当事人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七)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日期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当事人委托补领结婚证的,可以一方委托另一方,也可以双方各自委托一人或双方同时委托一人。各自委托一人的,两名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与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记载的“姓名”“出生日期(年龄)”“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确属公安机关变更更正的,应提交变更更正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变更更正证明(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结婚登记,申请补领结婚证时已达到的,应当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规范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1、证件筹办:男女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合照,结婚证上需要使用。

    2、申请书:到了婚姻登记处后,新人要按要求填写结婚申请书,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工作人员,然后到宣誓台上进行宣誓。

    3、体检:如今我国虽然没有强制婚检,但为了后代健康,最好到婚检中心做一些常规项目的检查,看是否有患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

    4、审核:将证件、申请书、体检报告提交给工作人员,他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呢?领结婚证虽然只有4个步骤,但是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其中一个就是年龄,只有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才能领取结婚证。此外,有血缘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允许结婚,以免后代出现溶血、畸形等症状。

    《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补领婚姻登记证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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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全省通办
瑞安日报 最新闻 00002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全省通办 2018-12-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