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渔船检查、休闲渔船检查、海上安全检查
我市重拳整治渔船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海上雾气大,航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3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人员在宁波象山开展异地渔船安全隐患检查时,对船上人员说。
当前正值海上多雾季节,天气复杂多变,海上通航环境复杂,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险情易发、多发。为此,从3月中旬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渔业船舶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管理,重拳整治渔船安全隐患。
3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召集各渔业公司及合作社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会议要求,各渔业公司及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吸取“2·23象山渔船沉没事故”和“3·12岱山渔船沉没事故”的沉痛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思维,同时督促船长船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
随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根据辖区渔船生产特点、生产规律,紧扣渔船回港、出港节点,以港口为主、海上为辅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3月15日、18日,执法人员分别前往东山、上望、中埠渔港码头,登船进行安全检查,要求港内渔船严格落实“五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要求,坚决防止渔船“带病”出海生产。两天共检查渔船48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5艘,已责令限期整改。
除了对停靠在港内的渔船进行安全检查,3月13日至16日,中国渔政33019执法船还在双北海域、飞云江口及货轮习惯航线水域,开展渔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几天里,执法船航时12小时,航程130海里,劝离习惯航道上小型作业渔船3艘,开展沿海海域渔船安全执法检查,检查渔船5艘,查获涉嫌违规1艘,现场整改1艘。
3月28日、29日,执法人员先后前往温岭石塘、象山石浦开展异地渔船(船籍登记在我市,实际生产、停靠在异地)安全隐患检查。每登上一艘渔船,执法人员仔细核查渔船信息,查看渔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通导设备等,发现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就安全生产作了宣传。两天共检查9艘异地渔船,发现3艘信号灯未亮问题,已全部现场整改。
这并不是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次异地渔船检查。3月21至23日,渔业执法大队已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舟山沈家门开展异地渔船安全大排查,登船检查32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6艘,全部责令其整改完毕。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还带领渔业执法人员,先后前往我市3家渔业休闲公司, 登上停靠在码头的休闲渔船,开展安全检查。执法人员还搭乘小船登临我省最大的海上加工渔船华盛渔加2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渔业船员证书、救生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等。
据悉,此次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重点检查对象是船员10人以上、船龄20年以上及涉氨制冷渔船。“这些重点渔船最易出现安全隐患,也最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这次通过安全检查及集中排查,旨在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强化安全监管。”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加大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和频度,坚决防止渔船“带病”出海生产。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共检查137艘渔船,发现问题21艘,其中86艘重点渔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3艘,全部责令其整改完毕,并计划在4月10日前全部登检排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