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登记捐献人体器官点赞
■陈桂芬
5月8日是第72个世界红十字日,在我市的山区乡镇——平阳坑镇,有33名乡村志愿者集体登记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成为了光荣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这是全市启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以来,集体登记人数最多的一次。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还成立了善德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详见本报2019年5月10日第4版报道)。
以前山区、农村群众思想比较守旧,即使有捐献人体器官的想法,但往往没有勇气或遭到家人反对,最终打退堂鼓。据悉,我市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志愿捐献工作以来,累计实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志愿捐献登记230多例,而平阳坑一天就登记33名。这33名志愿者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摒弃丧葬习俗的偏见,集体登记捐献人体器官,这是思想观念的转变、文明素质的提升。
做善事会感染人。郑雪蓉不单自己决定登记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还通过微信、电话动员他人参加。在一天时间里,就有30名“兄弟姐妹”确认要登记捐献,周边乡镇社区的两位顺泰人闻讯也加入登记捐献行列。他们的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各不相同,但都拥有一颗美好的爱心。
志愿者登记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是在做善事,可以拯救病危患者的生命,让失明患者重见光明。这不仅为医疗事业做出了贡献,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人生价值。
据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但能够做上手术的约1万人,供需比是1∶150。在如此境遇下,有人主动捐献器官,就显得弥足珍贵。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投入和宣传,更新群众观念,超越世俗偏见,让更多人关注和支持这项爱心事业。希望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用爱心传递温暖,让“生命的火种”传递下去,让更多患者得到生命的礼物,让更多的家庭重绽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