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入企,10年维权落幕》后续
检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当事人上门感谢
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 通讯员 林非凡 陈成益)1月17日本报第5版报道了市检察院检察官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专程上门为温州明发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发公司)送检察建议书的消息。“真是太感谢了!你们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昨天,公司负责人阮立山相继来到市法院、市检察院,向办理案件的法官、检察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说起过去几年的经历,阮立山记忆深刻。2005年至2011年间,他所经营的明发公司充满生机活力,年利润达五六百万元,公司规模迅速得以扩张。可2011年后,随着公司副总经理金某某的离职,一切发生了变化。原来,金某某离职后不顾保密协议,携带明发公司的核心技术——菲涅尔超薄放大镜生产技术,以及公司客户资源等自立门户。此后,多名公司高管相继离职,同样携带公司商业秘密等自立门户。
“2011年左右,我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实验室,打算研发更先进的技术。”阮立山说,可随着商业秘密的泄露,连锁侵权的发生,公司客源迅速流失,资金链断裂,公司面临破产,甚至在打官司过程中,连4万元的司法鉴定费都拿不出来。
“当时根本不知道他们侵犯了我的商业秘密。”2016年,阮立山先以不正当竞争在平阳法院向一名前公司高管提起民事诉讼。而在诉讼过程中,随着阮立山对法律知识的逐渐加深了解,及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他明确了自己的维权方向——知识产权。在第一起案件维权成功后,他发现金某某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
2018年1月,经温州市检察院指定,我市检察院受理此案。2019年2月,市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同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而与其他前公司高管的民事案件,阮立山均取得了法律的支持,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法院判决后,公司经营情况迅速好转。”阮立山说,他希望通过此案在激发发明者创造、发明的信心外,也鼓励他们一旦遭遇侵权,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