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这种情况并不是异想天开,也不是强盗逻辑。 举个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是这样的:夫妻两人都曾经离异,现在组合了新的家庭。其中丈夫生病或去世,现有的房产可能被原来的子女继承,如何保障妻子的居住权利?这时候可给妻子设定居住权。“其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但享有居住权,依然可以无条件在此居住。”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给出解决方案。 (蒋燕南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