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徐钱丰 黄佳莉
5月15日,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批货值16.2万美元的聚氨酯预聚物经温州海关办结转关单放行手续后,该公司向瑞安市税务局申请到14.2万元的出口退税,货物后续将转关至宁波港出口。这是温州市首批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的货物,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在温州市正式落地实施。
“新政策施行后,出口退税办理更快更便捷,资金周转加速,为我们上游生产企业、贸易企业带来了重大利好。”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黄河兴奋地说。
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温州港作为启运港被列入试点范围名单。启运港马上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经启运港发往离境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了启运港,即视同为已经出口,企业可马上办理退税手续。今年1月至4月,温州港外贸直航完成4.06万标箱,内支线转关比为78.5%。
温州海关驻瑞鳌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将出口退税环节提前,将促进企业资金循环和回笼期缩短,企业揽货能力和资金周转率有效提升,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内支线为主的温州港将极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更多出口货物将会选择在温州港中转,温州港辐射带动效应有效增强。
据悉,为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实施,温州海关驻瑞鳌办事处加强与瑞安市税务局等部门协同联动,在政策生效前第一时间梳理辖区重点企业名单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和辅导,同时建立“关税”联系配合机制,确保企业尽享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