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0 年 6至7 月,消费者戴先生向瑞安市塘下镇某装修材料商行购买国外进口的某品牌吊顶五合板。安装前,他发现几块木板有虫蚀现象,退换货处理后安装到了自家新房。次年完成装修后,戴某发现吊顶处有活虫及碎木屑掉落,木板上虫蚀严重。戴先生根据商行建议对吊顶进行多次的活虫消杀,但并未取得效果,于是向市消保委塘下分会寻求帮助。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诉求差距太大,未能调解成功。2021年,市消保委支持消费者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还货款、赔偿修复费、消杀费、鉴定费等损失,并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三倍赔偿。
期间消费者提起鉴定申请,但指定的鉴定机构都因木材中虫卵成因复杂,不具备鉴定技术为由,不予受理。2022年,戴先生委托中国科学院上海昆虫博物馆对木材中发现的虫子进行昆虫种类鉴定,经鉴定该虫为“褐粉蠹”。结合该虫生活习性,鉴定人员判断该木材在加工过程中因烘杀不完全或仓库场所被污染等原因,在送货和安装前即带有褐粉蠹虫体。市人民法院主持了多次调解,2023年1月,戴先生维权成功:被告返还货款9100元、修复费用27742.42元、消杀费3000元及活虫鉴定费41000元。
【律师点评】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商家售出的产品具有质量问题的,须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商家对产品质量所承担的义务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默示担保义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明示担保是指商家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为明示担保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