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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公共车位几时休
“还位于民”盼破局
路边停车位
商家私自占用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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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戴娜 陈小斌 蔡自祥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难”成为车主们心中的“痛”。然而在停车位紧张的现状下,公共停车位被私自占用的问题却屡见不鲜。近日,记者联合市民监督团对塘下、莘塍、汀田等多个镇街展开了实地走访,发现公共停车位被私占现象普遍存在。

    记者与市民监督员来到塘下镇前池村新华南街,某电动车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被一排待售的电动自行车完全“霸占”。一些汽车车主经过想寻找停车位,见此情景只能无奈离去。

    市民监督员叶朝阳说,商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属于占用城市道路资源,导致其他车主无处停放汽车。而该商铺经营者表示,若不将电动自行车摆出店外,难以吸引顾客进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公共车位被私自占用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各镇街的商业街区:在莘塍街道民莘中路,部分公共停车位被废旧轮胎、水泥墩“占位”;在汀田街道北川路,一些住户用水桶、椅子圈占车位,部分商家甚至将公共停车位当成临时仓库堆放货物;在汀田街道商业街,沿街商户使用花盆、锥桶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也较为常见。

    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私自占用公共车位不仅妨碍居民正常停车,而且也衍生出多重负面影响。

    市民监督员林大斌认为,商家私占公共车位看似便利商家自身,实则影响顾客停车体验,可能导致客源流失,形成“车位越占、客流越少”的恶性循环。

    市民蔡光余说,有的驾驶员因无处停车而将车辆临时停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正常通行。市民张万建则担忧,此类情况容易与人引发争执,他认为在文明城市背景下,出行与停车都应更加文明,避免私自占用。

    面对指责,部分商铺经营者道出了不同的声音。有经营者解释,社会车辆停在车位上堵住商铺大门会导致搬运货物困难,因而在停车位上设置障碍。另有商家表示,预留车位是为保障前来消费的顾客有地方停车,并反映了一些社会车辆长期占用车位不移动的情况。还有经营者认为,在过窄的商业街上划定停车位,会影响店铺的曝光度和正常经营。也有店主提及,因相邻店铺撑起雨篷遮挡门面,为避免被消费者误认为未营业,不得不将晾衣架等物品摆出,以吸引远处顾客的注意。

    公共车位被长期不合理占用,已成为影响城市秩序与居民生活的“顽疾”,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

    针对此类现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启动联动机制,开展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兵分多路,深入莘塍、汀田、塘下等镇街,对私占公共车位的障碍物展开集中清理行动,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警告。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塘下中队民警薛道燃说:“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今后我们将加强巡逻,对路上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置。”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莘塍中队民警王必贵介绍:“接下来,我们会联合街道办事处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道路巡查,加大宣传教育,尽量减少、避免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现象。”

    公共停车位是城市交通的重要资源,其有序使用关乎每位市民的出行便利。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为治理私占停车位问题迈出了重要一步,但要让公共停车位真正“还位于民”,还需建立长效机制。执法部门需保持常态化监管,完善管理细则;广大市民也应强化公共意识,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只有管理与自律相结合,才能让有限的停车资源高效流转,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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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