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潘含晨 张可可 记者 张森 严小章)近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温州航标处,颁发了小虎头屿灯桩项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市首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不仅让小虎头屿灯桩项目有了“身份证”,更标志着我市在海洋产权登记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此次登记项目为小虎头屿灯桩项目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批复,用岛位于小虎头屿,用岛面积0.0098公顷,用岛类型为公共服务用岛,用岛方式为轻度利用式,用岛期限40年。该灯桩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东海海域的航海保障能力。
据悉,海域、无居民海岛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海岛众多,共计148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3个,无居民海岛占比超九成、达135个,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21个,此次发证的小虎头屿便是其中之一。
小虎头屿灯桩项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市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实践案例,市资规局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第一时间上岛开展确权调查,精准确定登记单元范围;针对无居民海岛登记的特殊性,通过规范权籍调查、高效数据入库,并安排专人协助梳理登记申请材料,快速完成受理、审核、登簿全流程,确保整个登记过程依法依规、高效有序。
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本证书的成功颁发,不仅填补了瑞安市无居民海岛确权登记领域的空白,也让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有了产权保障。这一实践将为我市其余无居民海岛的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提供参考,为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产权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