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兴 叶伟东
温州,这片深植“敢为人先”精神基因的热土,历来是中国改革浪潮中诸多“第一”的摇篮:全国首个“包产到户”试点、首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首个农村专业市场……2002年,一场关乎公民基本权利的诉讼,再次在这片传奇土地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全国首例农民选民资格案,在瑞安市莘塍镇星火村悄然拉开序幕。
政策“定心丸”
与消失的选举权
故事的主人公叶阿金,是洛川河畔土生土长的庄稼汉,世代耕作于这片土地,对家乡怀有刻骨铭心的眷恋。1998年,瑞安市启动小城镇综合改革,莘塍镇被列为全省第二批试点,户籍制度改革成为关键突破口。
然而,许多农民心存疑虑:一旦户口迁出农村,土地承包权、村集体分红等核心权益是否还能保留?这份担忧导致户籍迁移工作进展缓慢。为打消村民顾虑,省、市、镇三级联合出台政策,规定“落户不落权”——农民户口迁入城镇后,仍可继续享有原村的土地承包权和集体经济权益。这颗“定心丸”让叶阿金与众多村民放下包袱,主动将户口迁至莘塍镇农场居民区,成为名义上的城镇居民。
2002年5月,星火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如期举行。当大红的选民名单张贴在村口公告栏时,叶阿金挤进围观的人群,指尖顺着密密麻麻的名字逐行滑过,一遍又一遍地寻找“叶阿金”三个字——直到名单末尾,仍一无所获。
心生疑虑的他随即赶往户籍所在地莘塍镇农场居民区查询,结果同样令人失望:他的名字也未出现在那里的选民名单上。这双重“缺席”如一块巨石,重重压在他心头。
从困惑到行动:
一个农民的法治觉醒
困惑、不解,继而转为一种难以释怀的不平。不同于普通村民,叶阿金有着特殊的基层经历:他曾担任莘塍镇人大代表,并于1987年至1992年间出任星火村党支部副书记。五年的基层历练,使他超越了传统农耕者的视野,对公民政治权利有着远超常人的认知——他深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仅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更是参与村务治理、表达自身诉求的重要渠道。
为弄清缘由,叶阿金多次前往星火村选举委员会沟通咨询,却始终得不到满意答复。村委会方面称,其户籍已迁出,不再具备本村选民资格;而农场居民区则解释,虽然他的户籍已迁入,但仅属“挂靠”性质,无法享有与辖区原住居民同等的权利。此后,他又数次向莘塍镇政府反映情况,问题却始终悬而未决,无人真正回应这份关乎身份与权利的追问。
“我的选举权,怎么就凭空没了?”叶阿金百思不得其解。这份被悄然抹去的权利,在他心中点燃了一簇倔强的火苗。几经打听,他联系上了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的陈慕林律师,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在律师办公室里,陈慕林耐心倾听完叶阿金的遭遇,随即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逐字逐句为他解读:“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这番清晰而有力的法理阐释,如一道光,照亮了叶阿金心中的迷雾——他意识到,自己并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却在现实中被排除在选民名单之外,这分明是对基本公民权利的侵犯。尽管只上过一年学,这位朴实的庄稼汉没有退缩。他毅然走进瑞安市人民法院,以莘塍镇星火村村民委员会为被告,正式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其选民资格,恢复他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这一纸诉状,不仅关乎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出现在名单上,更叩问着基层民主与法治的边界。
法庭上的交锋:
户籍与权利的激烈辩论
2002年5月21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那个“民告官”尚属罕见的年代,这起围绕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展开的诉讼,迅速点燃了社会关注的热度:电台高频次滚动播报案件进展,街头巷尾的市民茶余饭后热议不休,出租车内的广播也在循环推送相关新闻,原本默默无闻的叶阿金,一夜之间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开庭当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内外人声鼎沸。法庭内座无虚席,连过道都站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法庭外,省市级多家媒体记者架起摄像机、摊开笔记本,屏息记录这场注定载入中国基层法治史册的庭审。
原告席上,叶阿金与委托代理人陈慕林律师并肩而坐。他神情略显紧张,但目光坚定——那是一种普通农民在权利被漠视后,选择挺身而出的倔强与尊严。被告席上,星火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代表周建付及其委托代理人姜正律师准时到庭应诉。
庭审进入辩论环节,双方围绕“户籍迁移是否必然导致选民资格丧失”这一核心争议展开激烈交锋。被告方坚持“户籍即资格”的传统逻辑,认为叶阿金户口已迁出星火村,自然不再具备本村选民身份。
原告方则针锋相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强调公民的选举权不因户籍形式变动而自动丧失。更关键的是,陈慕林律师当庭出示了多份证据:从历年集体劳动出资凭证、村级公益事业捐款记录,到持续参与村务讨论的证明材料——每一份都清晰表明,叶阿金虽户籍迁出,却始终与星火村保持着紧密的经济联系和深厚的社区归属。
主审法官林波全程保持高度专注与中立,细致听取双方陈述,逐一核验证据,引导庭审在法理与事实的轨道上稳步推进。法槌之下,不仅是对一个名字是否该出现在选民名单上的裁断,更是对“权利如何落地”“民主如何扎根”的深层叩问。
胜诉与回响:
一张选票背后的深远意义
经过合议庭慎重评议,法庭当庭作出判决。法官郑重宣读:“叶阿金虽已将户籍迁出星火村,但他与该村仍存在紧密的权利义务联系,其政治权利并未被依法剥夺,应当依法保障他的选民资格。”法官的宣告掷地有声,解开了叶阿金多日来的焦灼与困惑。原告席上,这位朴实的农民终于露出了释然的笑容。这份带着司法温度的民事判决书中,明确载明:“确认起诉人叶阿金于2002年在瑞安市莘塍镇星火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具有选民资格,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官司胜诉后,星火村村委会书记亲自登门,将那张承载着公民尊严与政治权利的选票,以最庄重的方式送到叶阿金家中。次日上午,叶阿金小心翼翼地将选票贴身收好,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村里的投票点。多家媒体记者一路跟随记录,见证这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时刻。当他郑重地将选票投入票箱时,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既是对叶阿金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利的肯定,也是对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司法保障的赞许,更传递着乡土社会对法治精神的认同与尊崇。
这场由普通农民发起的维权诉讼,很快引发全国关注。从温州本地媒体到浙江省级媒体,再到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纷纷跟进报道。仅上过一年学的叶阿金,一夜之间成了乡亲们口中“有胆识、懂法律”的“法治能人”。他不仅成了浙江省首例司法介入农村政治权利纠纷的受益者,更以行动证明:哪怕是最基层的公民,也能通过法律捍卫合法权益。
案例的标杆价值
与乡土法治的种子
“农民叶阿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身就是民主进步的体现,也是我市多年普法教育结出的重要成果。”律师陈慕林的评价,道出了此案的深层意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早已为公民权利筑牢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专门为“选民资格”纠纷设立司法程序,而叶阿金的抗争,正是将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现实中的权利保障的生动实践。
浙江大学法学博士赵世义曾坦言,这一判决突破了以往司法实践多聚焦于经济、文化权利的局限,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公民政治权利的高度重视,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块实实在在的里程碑。
胜诉后的叶阿金,依旧回归了田间地头和小本生意的朴素生活。但平静很快被打破,四面八方的农民接踵而至:嫁出去的女儿能否回村领补偿、外迁的户口怎样才能回迁……一个个贴着乡土温度的民生难题,让他家的小院成了热闹的“法治咨询点”。叶阿金的故事口口相传,像一颗种子,在乡土中国的土地上悄然播撒着法治的理念。
二十三年光阴荏苒,当年的喧嚣早已归于平静,但那场诉讼的影响从未消散。它早已超越了个人的胜诉,成为温州“敢为人先”精神的注脚——在权利面前不低头,在正义面前敢发声;也见证着法治中国的步履不停:无论你是面朝黄土的农民,还是身处庙堂的学者,宪法赋予的权利,都值得被平等守护。
如今,洛川河畔的风依旧吹拂着星火村的田野,叶阿金的故事,早已化作温州改革史与中国法治史上的温暖记忆。它时刻提醒着我们:权利需要捍卫,法治需要践行,而每一次勇敢的发声,都将为社会进步注入不竭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