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静)日前,经专家组评审,我市瑞明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根据瑞安市生态市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安排,市级清洁生产企业补助5万元,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补助10万元。企业既合理使用了资源和能源,又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整体环保意识,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多赢。
随着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发展,资源供需矛盾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全面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遏制污染,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是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确保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完成,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试点工作, 并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开展,特别是发电、热电、电镀、医药、化工、印染、工业园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必须推进清洁生产。我市对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实行政府表彰奖励的政策,列入市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补助5万元;列入省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补助10万元。
市能源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清洁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企业负责人的重视与否对于企业能否实施清洁生产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企业负责人务必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动员并协调企业各个部门和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每个阶段都要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稳步推进,确保在持续清洁生产方面取得实效,为我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生态市建设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