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被打
如何索要医药赔偿?
市民王先生:我因为琐事与人发生纠纷,被对方打成轻伤,对方已经被刑事拘留,而我的伤势估计还要半年的时间才能完全好,请问我该如何索要医药费赔偿?
浙江瑞大律师事务所张盈盈律师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你可以根据自己伤势治疗的实际情况,在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
(记者 林长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