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厨房”
也要以诚信为本
■金 粟
作为我市“阳光厨房”创建工程的首个试点单位,雅林农家乐餐厅通过电子屏幕直播厨房内部实况,让消费者看到了厨师在厨房制作菜品的全过程(详见本报7月23日4版),此举令人赞赏。
“民以食为天”,吃是生存的头等大事。随着社会的发展,女子与男子一起走出了家门,平日里忙于工作,很多小家庭的厨房不再“开火”,烧菜做饭便成了“第三产业”的事情。这种情况,极大促进了饮食行业的繁荣,但也泥沙俱下,有些不法商家不惜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靠恶性竞争来谋求利润的最大化,直接威胁到了饮食的安全。为此,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级政府也采取了各种有效的监管措施,“阳光厨房”创建工程就是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的监管手段,继雅林农家乐餐厅之后,今年10月中旬我市将在41家餐饮单位率先启动此项工程。
正如消费者黄小姐所说的,“洗菜、切菜、制作到摆盘,每个步骤都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吃起来更放心了”,“阳光厨房”创建工程对于我市解决饮食安全问题的意义是不言而喻,以此为起点,我市餐饮行业的道路一定会走得更远,走得更好。然而,一切监管手段都只是由外而内的约束,餐饮行业更需要由内而外的自觉与自律,“阳光厨房”也要以诚信为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诚”者不自欺,求的是无愧于心;“信”者不欺人,讲的是无愧于人。比如创建“阳光厨房”,经营者或主厨者内心有善良的愿望,言行上也有善意的表现,这是名副其实的“阳光”。倘若内心是不情愿的,或者不真诚的,只是迫于形势,勉强弄了个“阳光厨房”,那就是表里不一,创建而成的“阳光厨房”也是名不副实的。
有人说,“法有不及,德无不在”,外在的法律有管不到的地方,只有发乎内、显于外的道德,才是无所不在的。“阳光厨房”是外在的东西,消费者和执法者都很难看到全部真相,只有执掌“阳光厨房”的人才心知肚明,这是道德层面的东西。儒家经典《大学》和《中庸》都讲到了“慎独”,意思是能够独自面对内心,哪怕是没有人监管,也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创建“阳光厨房”,正需要经营者具备“慎独”的品质,事事以诚信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