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买车祸视频”的
惧与愚
■金 粟
开套牌车出了车祸,广东一官员竟然掏6万元买车祸视频(详见本报8月21日第3版)。这个举动暴露了该官员内心深深的恐惧,他很清楚事情一旦曝光,撤职在所难免,坐牢也不足为奇。6万元不是小数目,有些人一年也赚不到这个数,但“两害相权取其轻”,相对于看得到的严重后果来说,“出点血”实在不算什么。我们相信,如果身边有16万元或26万元,他也会毫不悭吝地甩出去的。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既然如此惧怕恶果,为什么当初还要开套牌车呢?难道仅仅是为了逃避扣分与罚款,隐匿行踪以便于随意出入娱乐场所,或者占公车私用的一点便宜吗?出了车祸以后,不思报警,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接受应得的惩罚,而是拿巨款去收买拍视频者,这不是错上加错么?开套牌车已是违法行为,收买拍视频者又是违法行为,企图用一个违法行为去掩饰另一个违法行为,这不是很愚蠢吗?
一个官员,应该是懂法的。一个懂法的人,一而再地做违法甚至是犯法的事,其骨子里是蔑视法律。侵犯了法度,却只想着逃避责任与惩罚,这是妄图游离于法律之外,甚或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说,广东那位官员并不畏惧法律,只是惧怕惩罚。
据史料记载,朱元璋当皇帝后曾问群臣,天下谁人最快乐。群臣中,有的说金榜题名,有的说功成名就,还有人说富甲天下。朱元璋听后沉默不语。这时,一名大臣答道,畏法度者最快乐。此语一出,朱元璋深为赞赏。“畏法度”,就是敬畏法度,把法律看作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决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坦坦荡荡做事,安安心心做人,这样做的人自然是无忧的。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度,也心甘情愿接受惩处,而决不推卸责任,逃避惩罚,给内心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畏法度者最快乐”,一个封建官员尚且有此认识,而一个共产党人更应该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有所畏惧的人,不敢肆意妄为,渐渐养成好的品德;无所畏惧的人,为所欲为,祸患也就不远了。“无知者无畏”,广东那位官员颟顸无知,肆意妄为,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我们推行依法治国,“法治”的目的不单单是惩治罪犯,更重要的还是预防犯罪。预防犯罪的良策,莫过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人们敬畏法度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