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开始申报
■记者 黄君君
记者昨日从市中心血站获悉,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市中心血站将为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申报相关奖项。
累积献血4000毫升及以上可申报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于奖励多次参与无偿献血者,此活动两年举行一次。其奖项包括金奖(献血40次以上)、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此前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日期在2010年1月1日之前按4次计算)。
此次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日期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如果在市中心血站参加无偿献血的,并且献血量已达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相应奖项的评奖要求,市中心血站进行统一申报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浙江省外及省内不同地市和县(市、区)参加过无偿献血,需要合并累计血量的献血者,请于5月3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献血证原件到市中心血站(周松北路15号)申报,联系电话65805156。
无偿献血激励政策多
根据2014年元旦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实施〈献血法〉办法》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简称“三免”)。相应政策在我市已经落地。
另外,该《办法》还出台了多项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和关爱措施: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此前需要累计献血达到1000毫升以上);不足400毫升的,五年内享有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享有等量的免费用血;本人献血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享有两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捐献血小板的、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稀有血型的,本人都可以终身免费用血。
《办法》还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