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单身近40年,户口簿上还登记着“已婚”》后续
61岁老汉终于
“恢复”单身了
本报讯(记者 杨微微)“户口簿上的信息更改了,符合现状,公租房年底应该就能申请下来。”日前,北麂乡壳菜岙村村民曾某给本报送来感谢锦旗,感谢记者的帮忙,帮他还原婚姻状态,助力申请公租房。
今年3月份,61岁的曾某向本报求助,他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显示“已婚”,与市民政局显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相矛盾,导致他申请公租房时,因信息不对等,耽误了申请流程。
据了解,1976年曾某20岁时,与本村一女子自愿结婚,当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两年多后,因性格不合,1978年双方自愿离异,也没去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女子另外嫁人,曾某没有再婚,一直一个人生活,但是户口簿上仍登记为“已婚”。曾某说,因疏忽大意,他也没有查看,直到申请公租房填报资料时才知道自己户口簿上写着“已婚”。根据规定,符合申请公租房先决条件后,如果是已婚就需要提供结婚证,而且配偶也要同时来申请,这可把曾某难住了。因资料显示信息无法对等,这个问题也难住了市住房保障中心。
就曾某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大队户政中队以及律师,双方均表示,通过市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以及民警事实调查后,可以修改。
之后,曾某向当地派出所申请修改,民警调查后,发布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曾某户口簿上的“已婚”作出修改,曾某终于顺利上报了个人资料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