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5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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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责任书要“实”字上狠下功夫

    签订责任书要“实”字上狠下功夫

    ■孙德胜

    “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日前,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干部松绑。

    最近,笔者在同一些基层干部交谈中得知,他们一般在2、3月份签订责任书,今年还有部分责任书未签订。就全国各地而言,责任书“五花八门”,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五水共治” 、扶贫帮困、招商引资等等工作,有的一般性工作也要签,如责任区保洁等。一时间“责任书”“满天飞”,只满足于主要领导签字,然后束之高阁。

    流于形式的“责任状”无异于一纸空文。过多、过滥的“责任状”会打乱基层干部的工作节奏,让人抓不住重点、找不准方向。“责任状”的签订也往往意味着对应的督查检查,而一遍一遍甚至重复地准备材料、迎接检查,让很多基层干部疲于奔命、苦不堪言。

    不可否认,实际工作中,在特定的情况下,签订“责任状”是一种推进工作手段。在基层,对一些重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签订“责任状”不失为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管用办法。签订责任书作为一种抓工作、促落实的举措,是无可厚非的。

    但有关部门过多过滥地与基层干部签订工作责任书,导致了许多弊端。一是使基层干部责任感减弱。签订责任书,旨在明确任务,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而现在有不少上级单位盲目攀比,本来很简单的一项工作,却非要与下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有的基层领导一年要与上级签订十几份。责任书多了,也就分不出哪个轻,哪个重了。二是助长了形式主义。据基层干部反映,有些上级单位与基层签订责任书,只不过是一种表面文章,总认为会议开了、责任书签了,就算工作部署到位了,万事大吉了。根本没有检查落实的措施,即便有检查,也是“走马看花”,敷衍了事,有些连分管领导也从未过问其内容,甚至有的签了仍屡出问题。

    要杜绝滥签责任书现象,各级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事求是、转变观念,真正做到敢担当、真抓实干,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层级之间的责权,健全科学的责任体系,在与下级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时,分清工作的轻重,该签的责任书要签,但签了就要认真加以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该签的不要签,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多为民办些实事、好事,全神贯注干好工作,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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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有话说 00005 签订责任书要“实”字上狠下功夫 2019-4-18 2